好消息!2020年钱塘新区公租房来啦,共1161套房源,于8月1日起开始受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房源在哪里?快来和小编一起去看看! 谁可以申请? 钱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及多年在职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如下: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钱塘新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申请家庭在钱塘新区无房。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钱塘新区常住户籍,或持有钱塘新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人具有初级(含)以上职称,或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申请人在钱塘新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钱塘新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申请家庭在钱塘新区无房;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多年在职职工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具有钱塘新区常住户籍,或持有钱塘新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申请人在钱塘新区所在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在钱塘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满3年,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或夫妻双方均在钱塘新区所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各自在所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合计满5年(含)以上,且在钱塘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合计满5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申请家庭在钱塘新区无房; 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6068元; 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钱塘新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上述四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l4 f9 x( Y$ ^8 D) ]/ R8 O5 V
哪些家庭可以优先保障? 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到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的; 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 }, \' d4 \3 T+ T+ j4 G+ d3 @
配租房源在哪里? 2020年钱塘新区区级公共租赁住房计划推出2个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项目房源及其它零星房源的座落、户型、面积等具体信息详见届时选房通告。 怎么申请?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地所在钱塘新区住房保障(以下简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本次区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时间从2020年8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申请、审核、公示流程 1.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杭州钱塘新区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下载《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也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领取。 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对其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区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受理窗口。 5.区级审核公示。钱塘新区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并在杭州钱塘新区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 3 s0 {9 W E, e R8 M
办公(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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