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名师队伍建设,现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认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推荐程序严谨规范。 申报材料应真实、清晰、完整、规范,请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件须由学校负责审验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上审验责任人姓名,盖上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 1.《2015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同时 [url=mailto:%E5%B0%86%E7%94%B5%E5%AD%90%E7%A8%BF%E5%8F%91%E8%87%B386911952@163.com]将电子稿发至86911952@163.com[/url]; 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认定申报表》; 3. 具体申报材料 (1)学历证书复印件; (2)职称证书复印件; (3)申报教师于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荣誉证书,以及专著、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文章)。 三、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7月4日前统一报社发局教育一科,逾期视作放弃。 联系人电话:李 泱 89899181 附件:1.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认定办法(试行).doc 2. 2015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3.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师认定申报表.doc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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