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冻猪 发表于 2005-3-2 22:31:00

觉悟~~~

半年了吧
虽然还会想起和她在一起的那段快乐时光
但已经没有当初刚分手时的那份痛楚
我常常在想
喜欢一个人,应该永远不会忘记那种感觉吧
至少我是这样的
然而事实证明,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的
我开始明白
有时候,爱情就像一件你很喜欢的衣服
虽然是你一直在追求的,但是却小了一号
因此,即使你非常喜欢,也只能忍痛放弃
因为它不适合你
如果勉强去穿,不但不好看
而且会使你感到浑身不舒服,很痛苦
所以,喜欢不一定适合
心中的那份感动,终归要化做一段记忆
如果这件衣服不适合你,就请换一件吧
毕竟还有更适合你的存在着
但是,我要说明的是
不适合并不代表不喜欢………

煎饼姐姐 发表于 2005-3-3 21:00:00

柳暗花明又一村,值得去爱的再付出。

寒舍一叙 发表于 2005-3-3 21:03:00

最后一句话多余了吧!

myyl0213 发表于 2005-3-3 21:39:00

<P>讲的好坦荡啊,不知道你心里是不是真的是这样想的,不过做为男同胞还是只得一提的,往事如风吧!!</P><P>一种美好的回忆总在其中的,不是吗?</P>

爱你一点 发表于 2005-3-5 01:58:00

我爱J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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