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酱 发表于 2007-5-20 14:43:00

我还是想说说我自己的想法

<p>很久没有发主题了</p><p>昨天计算机和狐狸被人冒充了 </p><p>一开始我以为只有计算机一个人被人冒充。看看他的IP和狐狸的一样,以为是狐狸和他开个玩笑,也就没太在意,后来才发现那个狐狸也是被冒充的。</p><p>就觉得很奇怪,谁会这么无聊做这样的事情。注意了很长时间终于知道是谁了,就是前几天很多人群起而攻之的那个新人。当然了 整件事情计算机完全没有参与,他真的是无辜的。</p><p>但是他今天被冒充到底是谁的错,对于那个我们姑且称他为“火星人”的人来说,他被人欺负了,当然想报复,他的确是错了,他报复错人了,因为计算机根本就没有攻击过他。他只是承担了那些攻击“火星人”的人本来应该承担的后果。</p><p>另外我还是觉得大家同在一个论坛,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什么事情都给别人也给自己留点退路,也许可能别人说话冲了点,也请大家怀这包容的心理去看待这样的事情,否则的话,有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今天是计算机和狐狸,明天又是谁?</p><p>还有计算机只是被人冒充了,就如此的郁闷,那自己的照片被人PS的人会有多少郁闷,大家可以想象了!</p><p>我这样说也许话说过头了点,也许也有人会不满意,但是第一点,我这个人做事说话永远对事不对人,第二点,身为总斑竹我觉得我有这个必要来说这个事情。</p><p>冒犯之处请大家谅解!</p>

卑小鄙 发表于 2007-5-20 14:45:00

挖~~终于册来了

傻兒嘟嘟 发表于 2007-5-20 14:45:00

<p>真相终于大白了```</p><p>那火星人又可怜又可恶````</p>

小山马吉 发表于 2007-5-20 14:46:00

太阳某只

NoMo 发表于 2007-5-20 14:46:00

反省中.......

计算机O641 发表于 2007-5-20 14:46:00

我只是在找瓦两个哥哥

卑小鄙 发表于 2007-5-20 14:46:00

我倒.貌似我倒遭了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7-5-20 14:47:00

终于水落石出了

JJ殿下 发表于 2007-5-20 14:48:00

<p>谢谢LJ..得到证实..我不会生气..</p><p>只希望大家在EC都能和平相处..</p><p>仔细想想..何必呢? 犯不着为了这些生气,郁闷的..</p>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7-5-20 14:48:00

我说那XD杂就这么默默无闻的走了。。。

NoMo 发表于 2007-5-20 14:48:00

早就怀疑是火星人报复来了..LJ是怎么查滴..

计算机O641 发表于 2007-5-20 14:49: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计算机0641</i>在2007-5-20 14:48:00的发言:</b><br/><p>谢谢LJ..得到证实..我不会生气..</p><p>只希望大家在EC都能和平相处..</p><p>仔细想想..何必呢? 犯不着为了这些生气,郁闷的..</p></div><p>大哥您来啦,2哥捏</p>

JJ殿下 发表于 2007-5-20 14:50:00

太阳..我不认识你们..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7-5-20 14:51:00

辣酱这种号是不是应该要封掉的啊?

辣酱 发表于 2007-5-20 14:52:00

封号的事情 应该联系煎饼

NoMo 发表于 2007-5-20 14:53: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蟋蟀</i>在2007-5-20 14:51:00的发言:</b><br/>辣酱这种号是不是应该要封掉的啊?</div><p>要搞的封了他还是会注册的 </p><p>要他自己停手才行</p>

计算机O641 发表于 2007-5-20 14:53:00

我纯粹来找人的

ヤ①個魜简單 发表于 2007-5-20 14:54: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nomo123456</i>在2007-5-20 14:53:00的发言:</b><br/><p>要搞的封了他还是会注册的 </p><p>要他自己停手才行</p></div><p>至少欺诈性没这麽强了</p>

傻兒嘟嘟 发表于 2007-5-20 14:54:00

个么找个人叫他听手吧``````

牙齿要长大0.0~ 发表于 2007-5-20 14:55: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辣酱</i>在2007-5-20 14:43:00的发言:</b><br/><p>很久没有发主题了</p><p>昨天计算机和狐狸被人冒充了 </p><p>一开始我以为只有计算机一个人被人冒充。看看他的IP和狐狸的一样,以为是狐狸和他开个玩笑,也就没太在意,后来才发现那个狐狸也是被冒充的。</p><p>就觉得很奇怪,谁会这么无聊做这样的事情。注意了很长时间终于知道是谁了,就是前几天很多人群起而攻之的那个新人。当然了 整件事情计算机完全没有参与,他真的是无辜的。</p><p>但是他今天被冒充到底是谁的错,对于那个我们姑且称他为“火星人”的人来说,他被人欺负了,当然想报复,他的确是错了,他报复错人了,因为计算机根本就没有攻击过他。他只是承担了那些攻击“火星人”的人本来应该承担的后果。</p><p>另外我还是觉得大家同在一个论坛,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什么事情都给别人也给自己留点退路,也许可能别人说话冲了点,也请大家怀这包容的心理去看待这样的事情,否则的话,有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今天是计算机和狐狸,明天又是谁?</p><p>还有计算机只是被人冒充了,就如此的郁闷,那自己的照片被人PS的人会有多少郁闷,大家可以想象了!</p><p>我这样说也许话说过头了点,也许也有人会不满意,但是第一点,我这个人做事说话永远对事不对人,第二点,身为总斑竹我觉得我有这个必要来说这个事情。</p><p>冒犯之处请大家谅解!</p></div><p></p>小南,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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